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0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内职鉴字〔2018〕1号)要求,自治区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符合相应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二、职业范围
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职业(见附表1)。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组织实施。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项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或现场操作等方式;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评定,由专家委员会评审。
申报技师报需送近五年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申报高级技师需报送近三年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和传授技艺、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技术论文主要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
理论及技能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或综合评审未通过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进行一次补考、补评。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15日—6月20日;
理论、技能(笔试)鉴定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
技能(实操)鉴定时间:2018年8月4日下午。
报名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714室(新区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呼义热,电话:8217947、18004704425。
邮箱:18004704425@163.com。
五、申报工作
(一)考评报名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直属各单位负责。
申报人员须提供真实完整的《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评申报材料》,其中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表2)、《承诺书》(附表3)、1.5寸白色背景近照2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高370、宽310,19KB以下)、身份证、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论文。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稿件。
(二)各报名单位应对申报人员资格严格审核,将《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承诺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至呼伦贝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将按不合格退回。
(三)相关相近职业晋级转考,继续依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细则的通知》(内职鉴字〔2017〕15号)文件中所列申报要求,涉及晋级转考职业目录见附表1。
(四)对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六、培训要求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需参加相应级别的职业培训。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就地、就近和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场所。培训课程及时间的设置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执行。
七、证书核发
经职业资格鉴定合格并通过综合评审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评审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
附件包含:1.201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目录一览表
2.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3.承诺书
附件下载:20180516144828707_呼伦贝尔2018技师报名文件515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