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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部门:人事处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1/6/3 17:55:08 人气:315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53号)精神,现对呼伦贝尔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公需科目培训。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为《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生态与环境科技》和《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胜利——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共30学时。学员可登陆“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培训。

(二)专业科目培训。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培训工作开始前将培训计划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结束后报送培训总结(培训总结主要包括培训情况、学员名单、师资情况等内容)。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人社部门不予验印。各旗市区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时要求

(一)评审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认定规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业资格折合学时规定。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四)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六)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援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市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市“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九)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十)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市范围内认可。

三、审验工作

(一)继续教育审验

1.上报培训计划。市直各部门培训前须上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和报名人员花名册(具体格式见附件)。

2.提交培训总结。市直各部门在培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须提交培训总结,培训总结主要包括培训开展情况、培训花名册(电子版)、培训效果评估表、学员签到表(和学员名单顺序一致)等内容。

3. 网络在线培训审验。“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在线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且考试通过后,打印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档案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上,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由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到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验工作。

(二)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用人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本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数或修业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请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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