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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4年寒假期间教师到企业实践活动材料的通知

部门:人事处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5/3/10 10:16:55 人气: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通知
各部门:请参加2024年寒假企业实践的教师整理完成相关“实践”材料。由所在部门做好“初审时间认定”后以部门为单位至人事处进行复核认定。联系人:崔艳伟  815室。特别提醒:“实践时间”不能超出寒假放假时间(2024.12.28-2025.2.23)复核认定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1日。过期视为未完成企业实践。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企业实践的通知.docx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实施方案》(呼职院字〔2021〕7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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